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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庄应祯墓】 qZF&^pCF}
位于泉港区涂岭镇下炉村东面玉笏山“玉笏朝天”石北面。解放前后,庄应祯墓棺被挖,吴容所撰《墓志铭》被毁,墓坊及文笔等破坏无遗。 "[7-1} 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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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3月肖厝区公布庄应祯墓为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,在原址按旧墓规模重加整修,但略显朴素单调。 Z4Q]By:/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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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应祯墓坐东南朝西北,为夫妻合茔,占地约300平方米,呈“凤”字形,墓埕三层逐级向外延扩。墓碑由三块辉绿岩石碑并成,中间的石碑宽约0.6米,高约1.2米,竖刻阴文楷书“赤雄大方伯庄石坡暨夫人陵墓”等,左、右两块石碑对称地拢在中间的石碑两侧,高0.7米,上窄下宽,侧边形成流线。陵墓两边三层墓手为砖石水泥结构,高约1米,各为方形,无雕塑花纹。三层墓埕以水泥铺设,按内到外面积分别为8、12、40平方米。 M *w{Pj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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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庄应祯】 ?`e@ o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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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简介 ^X{U7?x
庄应祯(1519-1607年),字希周,号石坡,明·惠安县洛阳霞曾人,祖籍惠安县龙田(今泉港区前黄镇龙田),嘉靖廿六年(1547年)进士,历任广东布政使(相当于省长)。卒葬玉笏山,当朝兵部尚书吴容撰题《墓志铭》。 ,&@Gxi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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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经历 d`rZgY
庄应祯,嘉靖十六年(1537年)举人,嘉靖廿六年丁未(1547年)丁未科三甲进士。 %C`P7&8m=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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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授绍兴推官,后为袁州推官。居官清廉正道,办案认真准确,刑部使者考核为"江右第一"。 A'`F Rx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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擢刑部主事,转尚宝司丞。 s1wlO 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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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广西参议。衙里曾有人欲贿赂求做属吏,将金藏于腌菜瓮中作为礼品赠送,庄应祯发现后,立即退回原物,斥曰:"我至此为官,乃为保护市肆境土,使民安居乐业,岂能贪求财物而玷污我的身心。"粤地富饶,出产珍贵物品很多,庄应祯一无所取,且致力整顿地方财政,严格收支制度,对违反规定、贪污冒领滥用者一律严惩不贷。 d@ 8M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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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湖广按察司使、参政。汉口、黄州一带年年匪盗猖獗,沿江百姓鸡犬不宁,庄应祯调兵汉、黄两地,捕获匪首,肃清盗贼。是时,有蕲世子依仗父势飞扬跋扈,纵恿管家仆役鱼肉乡民,侮辱民女,庄应祯不畏权势,依法惩戒,世子跪下恸哭要求免刑,他严辞拒绝:"我不愿因私情而违背高帝所制定的法规。"湖广百姓谓之有包青天遗风。 &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