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溪县殡仪馆 Cdt,//xr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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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遗体火化的证明及程序 7/D9n9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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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办理遗体火化应提供的证明: '&p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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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 正常死亡的,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或村(居)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。 :b M$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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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交通事故、刑事案件、工伤事故和其他正常死亡的人员及无名、无主尸体,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。 &-8-xw#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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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外来人员正常死亡的,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死者家属身份证明和书面书请。 os(Jr!p_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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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办理遗体火化的程序: EMW4<